問題已解決
【案例】某居民企業,2019年經營業務如下: (1)取得銷售收入5000萬元; (2)銷售成本2200萬元; (3)發生銷售費用1340萬元(其中廣告費900萬元),管理費用960萬元(其中業務招待費30萬元),財務費用120萬元,營業稅金及附加80萬元; (4)營業外收入140萬元,營業外支出100萬元(含通過公益性社會團體向貧困山區捐款60萬元,支付稅收滯納金12萬元); (5)計入成本、費用中的實發工資總額300萬元、撥繳職工工會經費6萬元、提取并發放職工福利費46萬元、職工教育經費10萬元。 【要求】計算該企業實際應繳納的企業所得稅稅額。



你好,會計利潤是=5000-2200-1340-960-120-80+140-100=340萬元的
2020 05/25 10:32

暖暖老師 

2020 05/25 10:32
廣告費扣除限額是5000*15%=750
納稅調增900-750=150

暖暖老師 

2020 05/25 10:33
業務招待費30*60%=18
5000*.005=25
納稅調增30-18=12

暖暖老師 

2020 05/25 10:34
捐贈支出扣除限額是=340*12%=40.8
納稅調增=60-40.8=19.2

暖暖老師 

2020 05/25 10:35
稅收滯納金納稅調增12

暖暖老師 

2020 05/25 10:35
工會經費扣除選額300*2%=6,全額扣除

暖暖老師 

2020 05/25 10:35
福利費扣除限額300*14%=42,納稅調增46-42=4

暖暖老師 

2020 05/25 10:36
教育經費300*8%=24,全額扣除

暖暖老師 

2020 05/25 10:37
應納稅所得額是340+150+12+19.2+12+6+4=543.2
應交所得稅543.2*25%=135.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