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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票人可以在支票上記載自己為收款人。 經濟法有記載嗎?



現金支票一般要開自己的名稱外,本單位從一個賬戶轉入另一個賬戶收款人也是本單位。所以現金支票是可以的。
我國票據法規定,匯票的絕對必要記載事項有七項,分別是:
1、匯票的字樣。
2、無條件付款的委托。
3、確定的金額。
4、付款人名稱。
5、收款人名稱。
6、出票日期。
7、出票人簽章。
本票的絕對必要記載事項只比匯票少了付款人一項。支票的絕對必要記載事項與匯票基本相同,為使用方便,其金額和收款人欄可空白,讓他人補記,但在補記完畢前該支票不能背書轉讓。
2020 02/27 11:5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