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老師,我們同事在代扣社保,公積金時按工資總額乘以比例,但在做分錄時直接在應付職工薪酬-基本工資里扣除,即借:應付職工薪酬-基本工資,貸:應付職工薪酬-社保(養老保險+職業年金),應付職工薪酬-住房公積金。這樣做可以嗎?



你好,(1)計提工資總額借:管理費用/銷售費用-職工薪酬-工資 10000 貸: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10000(2)計提公司承擔社保借:管理費用/銷售費用-社保 2000 貸:應付職工薪酬-社保 2000(3)計提公司承擔公積金借:管理費用/銷售費用-公積金 2000 貸:應付職工薪酬-公積金 20004、發放(1)發放工資借: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10000 貸:銀行存款 6500 其他應付款-個人承擔社保 1000 其他應付款-個人承擔公積金 2000 應交稅費-個人所得稅 500
2019 10/24 08:50

84785000 

2019 10/24 09:22
我這是事業單位的

凡凡老師 

2019 10/24 09:30
你好,事業單位發放工資時,以前是不需計提,直接走事業支出和銀行存款科目就發放了。新會計制度下,現在相當于先通過應付職工薪酬科目計提一下,然后再發放,養老保險、公積金等繳納跟著工資一起走,具體分錄如下:工資分配時,借:事業支出-工資福利支出-基本工資事業支出-工資福利支出-津貼補貼事業支出-工資福利支出-社會保障費-養老保險事業支出-對個人和家庭補助支出-離退休工資及補貼事業支出-對個人和家庭補助支出-住房公積金貸:應付職工薪酬工資發放時,借:應付職工薪酬貸:零余額賬戶用款額度(財政零余額直接支付工資部分)銀行存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