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王某在甲公司工作2年8個月,甲公司提出并與王某協商解除了勞動合同。已知王某在合同解除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為13 000元,當地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為4 000元,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為2 000元。勞動合同解除時,甲公司依法應向王某支付的經濟補償數額為(??A??)。A. 36 000元 //經濟補償金=工作年限×月工資。工作年限每滿1年支付1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6個月以上不滿1年的,按1年計算;月平均工資高于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3倍,按職工月平均工資3倍。因此應向王某支付的經濟補償數額為:4 000×3×3= ?36 000元。老師,要是月平均工資低于本地區上年職工的3倍,但是大于當地平均工資(比如8000),是按哪個算呢?



你好,這種情況按 3*8000計算 經濟補償數額
2019 08/28 20: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