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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銷售自產A產品100萬,增值稅16萬,贈送自產B產品0金額出庫(正常銷售價1萬),開具發票可以這樣開嗎:發票第一行A產品:金額100萬,稅額16;第二行B產品 金額1萬,稅額0.16萬;第三行B產品 金額-1萬,稅額-0.16萬。



您好
贈送產品這么開的話 那您B產品開在發票上沒有意義啊
贈送B產品應該跟A產品的公允價值分攤確認各自收入
2019 03/05 20:47

84784997 

2019 03/05 20:57
老師您好,因為贈送的B產品確實沒有收到錢的,在開具發票的時候100%折扣了,在發票上開具的意義在于,在同一張發票“金額”欄注明折扣,可按折扣后的銷售額征收增值稅,而不會因為沒開發票而需把贈送物品視同銷售去征稅了。。請問這樣操作可以嗎?

bamboo老師 

2019 03/05 21:02
贈送要視同銷售計算繳納增值稅 您這一個正數 一個負數 跟沒開沒有區別啊
如果您A產品銷售價格100 那B如果按正常銷售價格是多少?

84784997 

2019 03/05 22:43
老師您好,B產品正常銷售價格是1萬,由于是贈送的,發票以100%折扣

bamboo老師 

2019 03/05 22:49
將贈品和主貨物開在總的銷售金額按各項商品的公允價值的比例來分攤確認各項的銷售收入;
您是免費贈送但是稅法不認 要視同銷售 繳納增值稅的
您可以根據我上面說的那樣開票 這樣您沒有多交稅也沒有稅收風險
A開票金額=100/(100+1)=0.99萬元
B開票金額=1/(100+1)=0.01萬元

84784997 

2019 03/05 23:06
老師您好,在實際開票中,如果那張票有20多個主貨物,又有7個贈品(即0金額出庫的),不知道怎么分攤,也不知什么價格才是公允,開票工作量也太大了,就真是分攤出來了,各分攤的金額與出庫的金額也不一致,合同也不致,看分項三流不一致,這樣也不合規吧?

84784997 

2019 03/05 23:08
老師您好,又以這個為例請問在銷售自產A產品100萬,增值稅16萬,贈送自產B產品0金額出庫(正常銷售價1萬),開具發票可以這樣開嗎:發票第一行A產品:金額100萬,稅額16;第二行A產品 金額-1萬,稅額-0.16萬;第三行B產品 金額1萬,稅額0.16萬。

bamboo老師 

2019 03/05 23:20
您想的第二個方法可以的
還有就是看A跟B能不能組成一套之類的 如果能就按套賣 價格不變 開票的時候按套開票 然后結轉成本的時候也是按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