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有2家公司,a和b,實際上b沒大有業務,現在,a公司從國外進貨,賣給b公司,以b公司的名義往外賣,然后,客戶打款給b,這樣我感覺賬都亂了,本來就可以一個流程下來,這樣弄的2公司都有收入,實際卻賣一批貨,這樣還有哪些不利?



a賣給b需要確認收入交增值稅,b賣給客戶也需要交增值稅確認收入,你們為啥不是a直接銷售給客戶呢。
2018 10/13 13:25

84784995 

2018 10/13 13:27
不知道經理為什么這么走,財務都說這樣很麻煩了,他卻便這么走,這樣的話,不就相當于我們這批貨從買進到賣出,交了2次稅?

maize老師 

2018 10/13 13:33
是的,這樣你們就多交了一次稅還有本來不是銷售,這個有虛開發票嫌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