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以銀行存款10萬元購入一批用于廣告營銷活動的特定商品,這個特定商品中,有送客戶的禮品,要交增值稅及代扣個人所得稅?要怎么合理區分以及規避 增值稅+個稅?請老師指點,謝謝



你好同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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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7 18:50

楊家續老師 

06/07 18:53
您好同學!
交稅的義務是無法回避的
??增值稅:?? 用于廣告營銷活動的商品,其采購對應的進項稅額通??梢缘挚郏僭O該企業是一般納稅人且經營活動屬于增值稅征稅范圍)。但??無償贈送客戶的禮品部分,增值稅法上視同銷售??,需要計提銷項稅額,同時其對應的采購進項稅額也可以抵扣(關鍵點在于區分比例)。
??個人所得稅:?? 企業向個人(客戶)??無償贈送禮品??,屬于客戶的??“偶然所得”?? 。企業作為支付方,有法定義務??代扣代繳??這部分個人所得稅(適用20%的稅率)。這是實操中的難點和主要風險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