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的營改增優惠政策大匯總
忽如一夜春風來,全面推行營改增。以2016年的5月1日為標志,增值稅正式擴展到了包括金融業、建筑業以及生活服務業等的各個領域。也有不少納稅人通過12366納稅服務熱線發出這樣的感慨:營改增之后才發現,原來稅收優惠體現在我們生活的衣、食、住、行等各個方面。那么,究竟是怎樣的優惠政策,會使他們發出這樣的感慨呢?
民以食為天
俗話說得好,“民以食為天”。作為與我們生活聯系緊密的餐飲業,享受到了營改增之后新的優惠政策。就餐飲業這一行業中,存在著大量的小規模餐飲企業,比方說街頭隨處可見的小吃店、快餐店。在營改增以前,它們適用5%的營業稅稅率;營改增之后,它們作為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適用3%的增值稅稅率,從這一直觀的對比便可看出優惠力度之大。對于一般納稅人企業而言,在營改增之后,有大量可抵扣項目降低了稅負。
居者有其屋
正如有一首歌中唱的那樣:“我們每個人都需要一個家,一個不需要多大的地方”。為了改善民生,實現自古以來居者有其屋的夢想,在營改增過程中,國稅總局也針對房產交易出臺了旨在降低稅負的優惠政策。
財稅2016年140號文規定,個人將購買不足兩年的住房對外銷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額繳納增值稅。由于增值稅是價外稅,所以稅率雖然和營改增之前保持不變,但是稅負卻降低了。比如,一套計稅價格100萬的、購買不足兩年的個人住宅,在營改增之前,需要交納營業稅1000000×5%=50000元;在營改增之后,需要交納增值稅1000000÷(1+5%)×5%=47619元,少交稅將近2400元。
讀萬卷書,行萬里路
在人們生活越來越好的今天,出門旅游已經成為越來越多人的選擇,這也就是人們常說的讀萬卷書,行萬里路。營改增之后,就在這方面,依然有很多優惠政策。就住宿業而言,由于一般納稅人可以對購進的設備、不動產、服務等成本項目進行進項抵扣,稅負自然就降低了。除此之外,紀念館、博物館、文化館、文物保護單位管理機構、美術館、展覽館、書畫院、圖書館在自己的場所提供文化體育服務取得的第一道門票收入免征增值稅。
其實啊,優惠政策遠不止上述這些。除了這些以外,還有很多與我們的日常生活緊密相連的優惠政策已經飛入尋常百姓家,比如說享受免稅的托兒所、幼兒園提供的保育和教育服務、養老機構提供的養老服務、婚姻介紹服務、醫療服務以及殯葬服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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