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務!固定資產報廢和銷售的會計處理~
經常有會員咨詢說“固定資產報廢后銷售和直接銷售固定資產適用的增值稅政策有時會不一樣,都屬于固定資產清理,財務上怎么區分固定資產報廢和固定資產銷售呢?”
固定資產報廢后,一般銷售的是廢舊物資,比如廢鋼、廢鐵等,一般納稅人是適用13%的稅率。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全國實施增值稅轉型改革若干問題的通知》(財稅〔2008〕170號)、《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部分貨物適用增值稅低稅率和簡易辦法征收增值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09〕9號)、國稅函[2009]90號《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增值稅簡易征收政策有關管理問題的通知》,以及《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簡并增值稅征收率政策的通知》(財稅【2014】57號),一般納稅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在本地區擴大增值稅抵扣范圍試點以前購進或者自制的固定資產,適用3%減按2%繳納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用于增值稅暫行條例第十條規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進項稅額的,銷售時適用3%減按2%繳納增值稅。銷售固定資產適用3%減按2%繳納增值稅的,只能開具增值稅普通發票;一般納稅人銷售固定資產適用3%減按2%繳納增值稅的,可以放棄減征1%的優惠,按3%繳納增值稅,這種情況下可以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那財務人員到底怎么區分固定資產報廢后銷售和銷售固定資產呢?
首先,從源頭上講,固定資產報廢是由資產使用人或資產保管人根據資產使用狀況判斷資產已沒有使用價值,按公司固定資產管理制度提交報廢申請,由相關人員復核審批后統一報放廢,廢料收入廢品庫,再按廢品進行銷售。同時相關審批資料傳遞到財務進行賬務處理。
而固定資產銷售是公司領導層戰略調整或生產經營安排,一般是領導層下達通知,資產管理人員根據領導安排清理要處理的固定資產,聯系好購買方后,按銷售協議交易,同時交相關單據交財務進行賬務處理。
其次,固定資產銷售和報廢固定資產后銷售廢品會計上處理也是有差別的。
固定資產銷售時,會計人員依據公司銷售處理固定資產的相關單據,作分錄如下:
固定資產清理
借:累計折舊
固定資產清理
(固定資產減值準備)
貸:固定資產
銷售收款時
借:銀行存款
貸:固定資產清理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應交稅費-簡易計稅
資產處置損益(虧損時計入借方)
固定資產報廢時,會計人員依據報廢的相關原始單據,作分錄如下:
固定資產清理
借:累計折舊
固定資產清理
(固定資產減值準備)
貸:固定資產
報廢時
借:營業外支出
貸:固定資產清理
固定資產報廢后廢料歸入廢品庫,按公司廢料管理對外銷售時,一般納稅人適用13%的稅率。作分錄
借:銀行存款
貸:其他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作者:盛老師(正保會計網校答疑專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