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常生活中,我們取得的各種發票上都會加蓋發票專用章。那么您是否了解,發票上需要蓋哪一方的發票專用章呢?今天我們就來為各位小伙伴講解一下吧!
發票上蓋誰的發票專用章?
1、一般情況下,發票上加蓋的是開票方的發票專用章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實施細則》第二十八條:“單位和個人在開具發票時,必須做到按照號碼順序填開,填寫項目齊全,內容真實,字跡清楚,全部聯次一次打印,內容完全一致,并在發票聯和抵扣聯加蓋發票專用章。”
2、小規模納稅人到稅務機關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本單位發票專用章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稅務機關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國稅發〔2004〕153號)第十一條:“增值稅納稅人應在代開專用發票的備注欄上,加蓋本單位的財務專用章或發票專用章。”
3、小規模納稅人到稅務機關代開增值稅普通發票:稅務機關代開發票專用章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加強和規范稅務機關代開普通發票工作的通知》(國稅函〔2004〕1024號)第三條第三款:“無論使用計算機開具還是手工填開,均須加蓋稅務機關代開發票專用章,否則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