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商店購物,對方以發票使用完等各種理由拒絕開具發票,如何處理
去商店購物遇到不開發票或索要發票遭拒絕的行為時,可以通過以下幾種方式向稅務機關進行舉報:
1)您可以撥打當地國稅12366納稅服務熱線進行舉報。
2)您也可以與被舉報單位所在區國稅局聯系舉報。
3)您還可以通過當地國家稅務局門戶網站上的局長信箱進行舉報。
在舉報時,您要說明商店的地址、名稱和您購買的商品,如果方便的話,可以記一下掛在墻上相關證件的證件號碼,便于我們查處。舉報經查實后,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587號)進行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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