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發票開具的這些事兒,你要知道
一直以來,發票工作是會計人的一道坎,也是眾多企業與財會人員關注的重點。特別是“最嚴發票令”實施以后,發票開具的要求更加嚴格和規范?今天正保會計網校·稅務網校小編精心為大家整理了幾個發票開具的問題,估計你也會經常碰到,非常實用,小伙伴們快快看過來!
一、在超市商場購買貨物,能否要求開具品名為“禮品”的發票
【問題】
我們在超市商場購買貨物,能否要求開具品名“禮品”,“辦公用品”、“食品”、“日用品”等?
【答案】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7年16號規定,銷售方開具增值稅發票時,發票內容應按照實際銷售情況如實開具,不得根據購買方要求填開與實際交易不符的內容,因此一般不能要求銷售方開具品名“禮品”,“辦公用品”,應該開具商品實際名稱。
二、招待客戶到餐廳消費,每道菜的名稱都要寫在發票上嗎
【問題】
我們招待客戶到餐廳消費,每道菜的名稱都要寫在發票上嗎?
【答案】
餐廳提供的是增值稅應稅服務,根據稅控系統選擇適合的商品和服務稅收分類與編碼,開具的發票應該為“餐飲服務”,無需菜品名稱。
如果是內部管控的要求,可以將結賬的明細清單作為證明資料。
三、餐費和會務費在增值稅普通發票和專用發票上分別如何開具
【問題】
對于增值稅專用發票,餐費和會務費是必須分在不同的兩張發票上開具,還是在一張發票上分兩項內容開具即可?對于普票而言呢?
【答案】
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附件1第二十七條第六項的規定,納稅人購進的旅客運輸服務、貸款服務、餐飲服務、居民日常服務和娛樂服務,其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因此,對于餐飲服務,文件明確規定不得抵扣進項。雖然目前除向自然人不能開具專票外,對于餐飲服務暫無開具專票的限制,但由于不能抵扣,建議開具增值稅普通發票即可。若存在可以抵扣的會務費與餐飲服務開在同一張增值稅專用發票上的情況,屆時申報抵扣時,請將餐飲服務進項及時轉出。
四、給事業單位開增值稅普通發票,是否要填寫稅號
【問題】
給事業單位開增值稅普通發票,是否要填寫稅號?
【答案】
國家稅務總局貨勞司2017年7月6日答問:今年5月,國家稅務總局印發了《關于增值稅發票開具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7年第16號,以下簡稱“16號公告”),自2017年7月1日施行,規定了企業在索取增值稅普通發票時需要提供納稅人識別號,除企業之外的所有個人消費者、個體工商戶以及行政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等非企業性單位均無需提供納稅人識別號。
五、增值稅普通發票開票方未打印購買方納稅人識別號,符合規定嗎
【問題】
公司收到增值稅普通發票,開票方沒有打印購買方納稅人識別號,是否符合規定?
【答案】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增值稅發票開具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7年第16號)規定,自2017年7月1日起,購買方為企業的,索取增值稅普通發票時,應向銷售方提供納稅人識別號或統一社會信用代碼;銷售方為其開具增值稅普通發票時,應在"購買方納稅人識別號"欄填寫購買方的納稅人識別號或統一社會信用代碼。不符合規定的發票,不得作為稅收憑證。
六、在外地施工租賃個人的房子,對方能否給我們開具專用發票
【問題】
我們公司在外地施工,在當地租賃個人的房子,對方能否給我們開具專票?
【答案】
參考稅總函〔2016〕145號規定 :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銷售其取得的不動產以及其他個人出租不動產,購買方或承租方不屬于其他個人的,納稅人繳納增值稅后可以向地稅局申請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
對方繳納增值稅后,可以給貴公司申請代開增值稅發票。
七、簡并稅率后發生銷售退回,紅字發票怎么開具
【問題】
銷售方2017年7月1日之前開具13%的增值稅專用發票,簡并稅率后發生銷售退回,紅字發票是按照13%稅率開具還是按照11%稅率開具?
【答案】
經北京國稅請示后稅務總局答復,簡并稅率后,對于7月1日前發生的業務,在7月1日后需開具發票,或者發生銷售退回需要開具紅字發票情況的,按照稅法不溯及以往原則,對于7月1日前發生的業務,應按照13%稅率開具發票。
《增值稅納稅申報表附列資料(一)》(本期銷售情況明細)第三行"13%稅率"行目前已進行監控,納稅人無法自行填寫,如納稅人確實開具了13%稅率紅字發票,需要到主管稅務機關前臺申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