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創意產業已經成為北京僅次于金融業的第二大支柱產業,文化中心更是北京“四個中心”城市功能定位之一。但經北京商報記者深入了解發現,因為沒有廠房設備且商品五花八門,北京的文創企業至今仍然無法享受到出口退稅的優惠。面對出口退稅這筆不小的“福利”空白,市十四屆人大四次會議期間,文化界代表們又有什么話要說?
地位尷尬 優惠流失
對于文化創意產業來說,“創意”是企業的核心。實際上,自主研發創意產品并推向市場的企業,是文化創意產業中典型的經營業態。“形成設計圖稿,委托第三方工廠進行生產加工,用文化價值和創意設計帶來產品的高附加值,是文創企業區別于傳統制造業的重要標志。”市人大代表、北京華江文化發展有限公司董事長陳紹樞告訴北京商報記者。簡單來說,文創企業更多地負責設計環節,而不涉及產品制造。
但文創企業目前面臨的一大困境卻是無法享受出口退稅。出口退稅就是指產品能夠以不含稅成本進入國際市場,與國外產品在同等條件下進行競爭,這有利于增強競爭能力,擴大出口創匯,對企業來說是筆不小的“福利”。
據悉,目前稅務部門只能從“生產型企業”和“商貿型企業”來進行認定企業是否具備出口退稅資格,目前的狀況是,文創企業并不屬于上述兩種企業中的任何一種。“生產制造企業要求企業必須有自己的工廠,要實地勘查廠房設備,而商貿企業則要求買賣進出的是同樣的商品,文創產品同樣不符合這一標準”,市人大代表、北京中和珍貝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長邱淦清坦言。
面對尷尬的企業定位,陳紹樞總結道,“要求一個文化創意企業,尤其在北京的文創企業一定要有自己的工廠,有廠房和設備,這實在是很落后的一種思維模式,和現代企業發展趨勢相背離”。
潛力巨大 問題不小
文化創意產業的潛能到底有多大?以北京為例,北京市文化創意產業在“十二五”期間取得巨大進展。從總量規模來看,2014年北京文化(000802,股吧)創意產業實現增加值2826.3億元,占地區經濟比重達到13.2%,是首都經濟中僅次于金融業的第二大支柱產業。目前,北京更是聚集了超過30家的市級文化產業聚集區。
而從全國來看,僅2015年上半年,文化產業市場投融資及并購事件共83起,涉及金額約244.24億元。中國文化企業更是在去年頻頻布局海外,復星收購太陽馬戲團;萬達收購世界鐵人公司并控股澳大利亞第二大電影院線運營等等都在證明著中國文化產業的活力和前景。
盡管發展態勢迅猛,但徘徊在兩種企業類型之間的文創企業仍然急需一個正當的“名分”來為自己爭取更大的發展空間。市人大代表、北京市文學藝術界聯合會原黨組書記陳啟剛告訴北京商報記者,文創企業無法享受出口退稅明顯增加了文創企業出口的運營復雜度,加大了企業拓展海外市場的成本,影響了創意產品和文創企業“走出去”的積極性。
“另外,由于享受不到出口退稅的優惠,國內文創企業不得不委托境外公司或工廠采用變通的方式處理,低效不說,還存在一定的交易風險。”陳啟剛表示。陳紹樞則坦言,“更為重要的還是北京文創企業的出口額無法體現在北京身上,企業也無法享受國家和北京市的相關文化產業出口鼓勵政策。”
明確定位 政策推動
在幾位代表看來,文化中心作為北京市“四個中心”城市功能定位之一,北京應該率先提出制約文化產業發展的改革領先思路,破解文化創意產業出口退稅的困境。
給北京市的文創企業一個適當的企業定位是幾位代表的共同建議。邱淦清表示,開發創意商品的文創企業應區別于傳統制造業和商貿企業。“文創企業出口的產品是否是自主研發、設計和知識產權,是否有高附加值利潤等都可以成為區別的關鍵因素。”邱淦清說。
另外,在邱淦清看來,北京對于文創企業出口應該有一個政策的更新周期。在現行政策體系下,北京市應出臺區域性或行業性政策,將開發創意產品出口的文創企業認定為生產型出口企業,能順利合規地享受出口退稅政策。
陳紹樞告訴北京商報記者,北京應考慮出臺鼓勵文化企業的出口政策,推動文化產品和服務出口交易平臺建設,完善支持文化產品和服務“走出去”政策措施,鼓勵企業參與國際文化市場競爭。而在國家大政方針基礎上,也應該有針對性地形成一些符合北京地域特色的政策。
陳紹樞表示,北京應大力促進文創企業與京外制造業融合發展,加快將文化元素融入制造業研發、設計等價值鏈高端環節,“實現"北京制造"向"北京創造"的轉變,讓沒有工廠的北京文創企業在中國制造業發展中發出主流聲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