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護車是否屬于免征車購稅的范圍
問:救護車是否屬于免征車購稅的范圍?
答:《中華人民共和國車輛購置稅暫行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294號)第九條規定,車輛購置稅的免稅、減稅,按照下列規定執行:……(四)有國務院規定予以免稅或者減稅的其他情形的,按照規定免稅或者減稅。
《車輛購置稅征收管理辦法》(國家稅務總局令第33號)第十八條規定,納稅人在辦理車輛購置稅免(減)稅手續時,應如實填寫納稅申報表和《車輛購置稅免(減)稅申報表》(以下簡稱免稅申報表),除按本辦法第七條規定提供資料外,還應根據不同情況,分別提供下列資料:…… (四)其他車輛,提供國務院或者國務院授權的主管部門的批準文件。
因此,按照上述文件規定,目前無對救護車予以免稅或者減稅的相關規定,建議您按期辦理車輛購置稅的納稅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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