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房屋進行裝修取得的進項稅額能分期抵扣嗎
對房屋進行裝修的進項稅額,到底要如何抵扣呢?如果抵扣錯誤,可能就會給企業財務上帶來風險,下面為您解析。
首先,要看房屋是如何取得的。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發布〈不動產進項稅額分期抵扣暫行辦法〉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15號)第二條的規定,增值稅一般納稅人(以下稱納稅人)2016年5月1日后取得并在會計制度上按固定資產核算的不動產,以及2016年5月1日后發生的不動產在建工程,其進項稅額應按照本辦法有關規定分2年從銷項稅額中抵扣,第一年抵扣比例為60%,第二年抵扣比例為40%.取得的不動產,包括以直接購買、接受捐贈、接受投資入股以及抵債等各種形式取得的不動產。
取得的不動產,包括以直接購買、接受捐贈、接受投資入股以及抵債等各種形式取得的不動產。
提示:只有以上述形式取得的不動產,才適用分期抵扣政策。因此,如果問題當中的房屋僅僅是租入的,那么到此就得出結論了,租入的房屋,不需要分期抵扣,其增值稅進項稅可以一次性認證抵扣。
如果房屋是自己取得的,可以繼續按照下面的方式操作。
納稅人新建、改建、擴建、修繕、裝飾不動產,屬于不動產在建工程。
提示:裝飾,是指對建筑物、構筑物進行裝飾裝修,使之美觀或者具有特定用途。
房地產開發企業自行開發的房地產項目,融資租入的不動產,以及在施工現場修建的臨時建筑物、構筑物,其進項稅額不適用上述分2年抵扣的規定。
第三條規定,納稅人2016年5月1日后購進貨物和設計服務、建筑服務,用于新建不動產,或者用于改建、擴建、修繕、裝飾不動產并增加不動產原值超過50%的,其進項稅額依照本辦法有關規定分2年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提示:如果裝修費用增加房屋原值超過50%,其進項稅額可以分2年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不動產原值,是指取得不動產時的購置原價或作價。
分2年從銷項稅額中抵扣的購進貨物,是指構成不動產實體的材料和設備,包括建筑裝飾材料和給排水、采暖、衛生、通風、照明、通訊、煤氣、消防、中央空調、電梯、電氣、智能化樓宇設備及配套設施。
因此,房屋的裝修費用要看房屋是自己取得的,還是租入的,如果房屋產權是自己的,則要根據上述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15號的相關規定執行。如果是租入的房屋,則不需要分期抵扣,其增值稅進項稅可以一次性認證抵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