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認定高新技術,2016年是否需重新認定
【問題】
我單位是2015年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2016年是否需要重新認定才可以享受企業所得稅優惠?
【答案】
根據《科技部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修訂印發<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指引>的通知》(國科發火〔2016〕195號)一條規定,2016年1月1日前已按《高薪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國科發火〔2008〕172號,以下稱2008版《認定辦法》)認定的仍在有效期內的高新技術企業,其資格依然有效,可依照《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等有關規定享受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