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開水、電費發票事宜
問:我司屬于商業零售企業,其中有場地租賃業務,每月耗用水、電費由我司統一交給物業管理公司,物業管理公司統一給我司開具發票。我司代收租賃戶水、電費,因我司營業執照中并無水電經營范圍,租賃戶需要我司提供相關發票。1、我司可以給對方提供什么發票? 2、是否可以給對方提供收款收據?
答:增值稅方面:對非增值稅納稅人以集中收取、集中繳納形式收取的水電氣費,其收入不屬于增值稅征稅范圍,不征收增值稅。對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發生的集中收取、集中繳納水電氣費業務,按適用稅率征收增值稅,對包含在租金中已征收營業稅的水電氣費,其相應的增值稅進項稅額應作轉出處理;對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發生的集中收取、集中繳納水電氣費業務,按適用征收率征收增值稅。
根據上述規定,您企業如果代收的水電費未包括在租金中繳納營業稅,則可以開具增值稅發票。按照發票管理辦法,發生銷售行為,應按規定開具發票,不可以僅給對方開具收款收據。
上一篇:個人營運車租賃開發票如何處理
下一篇:貨運業發票填寫項目不能過于簡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