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剛明確!價值500萬以上的設備器具,也可以扣除
國務院總理李克強于2022年2月14日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指出要加大工業、服務業所得稅減免力度,對中小微企業新購置價值500萬元以上設備器具,折舊為3年的可一次性稅前扣除,折舊為4年、5年、10年的可減半扣除。
2022年2月18日,國家發展改革委等部門印發《<關于促進服務業領域困難行業恢復發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發改財金〔2022〕271號)以及《關于印發促進工業經濟平穩增長的若干政策的通知》(發改產業〔2022〕273號),對國務院常務會議中提到的加大中小微企業設備器具稅前扣除力度進行明確。
2022年3月4日,財政部和稅務總局聯合發布《關于中小微企業設備器具所得稅稅前扣除有關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2年第12號)細化了上述文件的具體內容。
一、購進時間
購進設備、器具的時間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二、購進的設備、器具包括哪些?
購進的是500萬元以上的設備、器具,不包括房屋和建筑物。
三、根據折舊年限判定一次性扣除和減半扣除
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規定最低折舊年限為3年的設備器具,單位價值的100%可在當年一次性稅前扣除;最低折舊年限為4年、5年、10年的,單位價值的50%可在當年一次性稅前扣除,其余50%按規定在剩余年度計算折舊進行稅前扣除。
列表如下:
設備、器具類別 | 條例折舊年限 | 一次性或減半扣除 |
電子設備 | 3年 | 一次性扣除 |
飛機、火車、輪船以外的運輸工具 | 4年 | 50%當年一次性扣除,其余50%在剩余年度計算折舊扣除 |
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器具、工具、家具等 | 5年 | |
飛機、火車、輪船、機器、機械和其他生產設備 | 10年 |
四、中小微企業如何判定?
首先,中小微企業從事國家非限制和禁止的行業;
其次,參照《工業和信息化部 國家統計局 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財政部關于印發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的通知》(工信部聯企業[2011]300號)規定的中小企業劃型標準將中小微企業分為三大類并按行業標準的最高檔進行劃分。
行業類別 | 標準 |
信息傳輸業、建筑業、租賃和商務服務業 | 從業人員2000人以下,或營業收入10億元以下或資產總額12億元以下 |
房地產開發經營 | 營業收入20億元以下或資產總額1億元以下 |
其他行業 | 從業人員1000人以下或營業收入4億元以下 |
從業人數和資產總額使用了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優惠中的條件。
從業人數,包括與企業建立勞動關系的職工人數和企業接受的勞務派遣用工人數。
從業人數和資產總額指標,應按企業全年的季度平均值確定。具體計算公式如下:
季度平均值=(季初值+季末值)÷2
全年季度平均值=全年各季度平均值之和÷4
年度中間開業或者終止經營活動的,以其實際經營期作為一個納稅年度確定上述相關指標。
五、季度預繳時可以享受嗎?
中小微企業可按季(月)在預繳申報時享受上述政策。
本公告發布前企業在2022年已購置的設備、器具,可在本公告發布后的預繳申報、年度匯算清繳時享受。
六、當年未享受以后年度還能享受嗎?
中小微企業可根據自身生產經營核算需要自行選擇享受上述政策,當年度未選擇享受的,以后年度不得再變更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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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老師(正保會計網校答疑專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