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企業研發費加計100%政策解讀!
《財政部稅務總局科技部關于加大支持科技創新稅前扣除力度的公告》(財政部?稅務總局?科技部公告2022年第28號)規定按規定適用研發費加計75%在所得稅稅前扣除的企業在2022年10月1日到12月31日期間發生的研發費可以加計100%在2022年所得稅稅前扣除。具體政策規定如下:
一、適用企業的范圍
本文件發布前,所得稅稅前研發費享受加計扣除的比例兩類:
1、按發生額的100%加計扣除
1)《關于進一步完善研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政策的公告》(財政部稅務總局公告2021年第13號)規定,自2021年1月1日起,制造業企業開展研發活動中實際發生的研發費用,未形成無形資產計入當期損益的,在按規定據實扣除的基礎上,自2021年1月1日起,再按照實際發生額的100%在稅前加計扣除;
其中,制造業企業是當年按《國民經濟行業分類》分類為制造業的業務收入占所得稅收入總額的比例超過50%的企業。
2)《關于進一步提高科技型中小企業研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比例的公告》(財政部稅務總局科技部公告2022年第16號)規定,自2022年1月1日起,科技型中小企業開展研發活動中實際發生的研發費用,未形成無形資產計入當期損益的,在按規定據實扣除的基礎上,再按照實際發生額的100%在稅前加計扣除;形成無形資產的,自2022年1月1日起,按照無形資產成本的200%在稅前攤銷。
2、按發生額的75%加計扣除
《關于提高研究開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比例的通知》(財稅【2018】99號,財政部稅務總局公告2021年第6號延期)規定自2018年1月1日到2023年12月31日期間,除特殊規定的企業,開展研發活動中實際發生的研發費用,未形成無形資產計入當期損益的,在按規定據實扣除的基礎上,再按照實際發生額的75%在稅前加計扣除;形成無形資產的,按照無形資產成本的175%在稅前攤銷。
財政部?稅務總局?科技部公告2022年第28號中所講的其他企業,就是原來按75%加計扣除研發費用的企業。也就是說,2022年4季度,適用研發費加計扣除的所有企業,發生的研發費都可以加計100%在所得稅稅前扣除。
需要注意,高新技術企業在2022年10月1日到12月31日間新購置的用于研發的設備、器具,可以同時享受稅前一次性扣除和加計扣除政策,與按研發折舊費加計100%扣除的優惠。
二、加計100%扣除的研發費用金額的確認
原來按75%加計扣除研發費用的企業,只有2022年4季度的研發費用加計扣除的比例是100%。對2022年4季度發生的研發費用金額的確認有兩種方式:
一種就是4季度實際發生的研發費用;
另一種是按比例法計算確定,4季度的研發費用=全年發生的研發費用/全年生產經營月份*4季度生產經營的月份
企業可以根據需要選擇有利于自己的方式確定第4季度的研發費用。
三、執行期間
本文件優惠期間只是2022年10月1日到12月31日。
四、其他相關政策
除其他企業研發費用加計扣除的比例由75%提高到100%,研發費用加計扣除的規定與現行政策沒有變化。具體文件參考:
1、《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科技部關于完善研究開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政策的通知》(財稅〔2015〕119 號);
2、《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研究開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政策有關問題的公告》(2015 年第 97 號);
3、《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研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歸集范圍有關問題的公告》(2017 年第 40 號);
4、《財政部稅務總局科技部關于企業委托境外研究開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有關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18〕64 號);
5、《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進一步落實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政策有關問題的公告》(2021 年第 28 號);
作者:盛老師(正保會計網校答疑專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