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次明確!超經營范圍可以開票!
“超經營范圍可以開票嗎”?
這是我們經常聽會員朋友提起的問題。其實早在2016年5月6日國家稅務總局政策解答政策組發言材料中總局就給過回復:
“9.一般納稅人發生超出稅務登記范圍業務,是自開發票還是由稅務機關代開發票?
答:一般納稅人一律自開增值稅發票。”
這次,總局又再次明確超經營范圍可以開票,詳見下圖:
發票開具內容就是要符合真實業務,如果實際提供了某項應稅行為,除國家有明令禁止銷售的外,即使超過營業執照范圍,也應該如實開票納稅,營業執照的范圍并不構成對是否開票是否納稅的這一本質問題的阻礙。
一些省市稅務機關也就此問題給予回復,詳見下表:
1. 內蒙古自治區國家稅務局營改增期間增值稅發票相關問題解答 | “增值稅發票的開具范圍,納稅人的經營業務日趨多元化,在主營范圍以外也會發生其他屬于增值稅應稅范圍的經營活動。所以納稅人自行開具增值稅發票或向稅務機關申請代開增值稅發票時,不受其營業執照中的營業范圍限制,只要發生真實的應稅業務均可開具增值稅發票。” |
2.國家稅務總局上海市稅務局12366熱點問題(2018年第19期)
| 一、納稅人發生的應稅行為超出營業執照上的經營范圍,是否可以開具發票? 除國家明令禁止外,根據《國務院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的決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587號)及《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實施細則>的決定》(國家稅務總局令第37號》的規定,銷售商品、提供服務以及從事其他經營活動的單位和個人,對外發生經營業務收取款項,收款方應當向付款方開具發票。 |
3、甘肅省國家稅務局關于發票開具使用涉及相關政策及問題回復
| “23.一般納稅人發生超出稅務登記經營范圍業務,是自開發票還是由稅務機關代開發票? 答:一般納稅人一律自開增值稅發票。 32.小規模納稅人超出經營范圍如何開具發票? 答:超范圍經營開具發票分以下兩種情況: (1)臨時性業務,建議向主管稅務機關說明情況后,增加相應征收品目,自行開具發票。需要專用發票的建議攜帶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所需資料至主管稅務機關辦稅服務大廳,向主管稅務機關說明情況,由主管稅務機關辦理代開專票事宜。 (2)經常性業務:建議先聯系工商部門變更經營范圍,再由主管稅務機關增加相應的征收品目及征收率,自行開具發票。需要專票的建議先聯系工商部門變更經營范圍,再攜帶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所需資料至主管稅務機關辦稅服務大廳辦理代開專票事宜。” |
但實務中確實一些朋友們在開票時或申報時確實遇到了限制。如開票時系統出現下方提示:
有的朋友是發票開具正常,但是在申報時出現問題,系統出現下方提示:
遇到這些情況不要著急,并不是不允許超經營范圍開票,只是需要與主管稅務機關溝通稅種認定的事項。
實務建議:
1.企業臨時發生一些超經營范圍的業務,首先咨詢一下主管稅務機關有沒有明確的處理流程,如果沒有,可以直接自行開具發票申報納稅。其次,如果發現上述圖中事項,及時去稅務機關增加品名或進行稅種認定。
2.企業某項業務如果是長期超經營范圍的,應當先去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增加經營范圍,再考慮稅務處理流程。
作者:劉老師(正保會計網校答疑專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