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間提供服務享受免征增值稅的那些事兒
為支持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財政部和稅務總局發布了關于《支持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關稅收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0年第8號),公告第五條規定,對納稅人提供公共交通運輸服務、生活服務,以及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資快遞收派服務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稅。公共交通運輸服務的具體范圍,按照《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有關事項的規定》(財稅〔2016〕36號印發)執行。生活服務、快遞收派服務的具體范圍,按照《銷售服務、無形資產、不動產注釋》(財稅〔2016〕36號印發)執行。第六條規定,本公告自2020年1月1日起實施,截止日期視疫情情況另行公告。
企業在實際執行過程中遇到了很多問題。如班車服務、網約車服務能否按“公共交通運輸服務”享受免征增值稅優惠?物業管理服務、網上培訓能否按“生活服務”享受免征增值稅優惠?快遞收派服務免征增值稅中為居民提供生活必需物資如何理解?生活服務業正在享受15%加計抵減政策能否放棄疫情期間免征增值稅優惠?酒店兼營餐飲和住宿能否餐飲服務選擇享受免稅優惠,住宿服務放棄免稅優惠?下面就上述問題分別予以明確。
一、班車服務能否享受免征增值稅優惠?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附件2《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有關事項的規定》第一條第(六)項第1目規定,公共交通運輸服務,包括輪客渡、公交客運、地鐵、城市輕軌、出租車、長途客運、班車。班車,是指按固定路線、固定時間運營并在固定站點??康倪\送旅客的陸路運輸服務。
因此,班車服務屬于公共交通運輸服務的范圍,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稅的優惠。
二、網約車服務能否享受免征增值稅優惠?
國家稅務總局12366納稅服務平臺發布的《支持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有關增值稅、消費稅優惠政策即問即答 (第一期)》對于第八問“我公司是一家網約車公司,通過組織自營車輛和其他車輛提供客運服務。請問,我公司是否可以享受公共交通運輸服務免征增值稅政策?”答復如下,可以享受。《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支持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關稅收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0年第8號,以下簡稱8號公告)第五條規定,對納稅人提供公共交通運輸服務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稅。公共交通運輸服務的具體范圍,按照《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有關事項的規定》(財稅〔2016〕36號印發)執行。公共交通運輸服務,包括輪客渡、公交客運、地鐵、城市輕軌、出租車、長途客運、班車。依托互聯網服務平臺、使用符合條件的車輛和駕駛員提供的網絡預約出租汽車服務,屬于上述公共交通運輸服務的范圍。因此,你公司提供網絡預約出租車服務取得的收入,可以按照8號公告的有關規定享受免征增值稅優惠。
根據上述答復,提供網約車服務可以按“公共交通運輸服務”享受免征增值稅的優惠。
三、物業管理服務能否享受免征增值稅優惠?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附件1《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后附《銷售服務、無形資產、不動產注釋》第一條第(七)項規定,生活服務是指為滿足城鄉居民日常生活需求提供的各類服務活動。包括文化體育服務、教育醫療服務、旅游娛樂服務、餐飲住宿服務、居民日常服務和其他生活服務。第一條第(六)項規定,現代服務是指圍繞制造業、文化產業、現代物流產業等提供技術性、知識性服務的業務活動。包括研發和技術服務、信息技術服務、文化創意服務、物流輔助服務、租賃服務、鑒證咨詢服務、廣播影視服務、商務輔助服務和其他現代服務。商務輔助服務包括企業管理服務、經紀代理服務、人力資源服務、安全保護服務。其中,企業管理服務,是指提供總部管理、投資與資產管理、市場管理、物業管理、日常綜合管理等服務的業務活動。
因此,物業管理服務屬于現代服務范圍,不屬于生活服務范圍,提供物業管理服務不能享受免征增值稅優惠。
四、網上培訓能否享受免征增值稅優惠?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附件1《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后附《銷售服務、無形資產、不動產注釋》第一條第(七)項規定,生活服務是指為滿足城鄉居民日常生活需求提供的各類服務活動。包括文化體育服務、教育醫療服務、旅游娛樂服務、餐飲住宿服務、居民日常服務和其他生活服務。教育服務,是指提供學歷教育服務、非學歷教育服務、教育輔助服務的業務活動。非學歷教育服務,包括學前教育、各類培訓、演講、講座、報告會等。
因此,網上培訓屬于生活服務—教育醫療服務—非學歷教育服務的范圍,提供網上培訓服務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稅優惠。
五、快遞收派服務免征增值稅中為居民提供生活必需物資如何理解?
國家稅務總局12366納稅服務平臺發布的《支持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有關增值稅、消費稅優惠政策即問即答 (第一期)》對于第十五問“我單位是一家快遞公司,關注到財稅部門發布《關于支持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關稅收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0年第8號)明確,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資快遞收派服務取得的收入可以免征增值稅,請問享受免稅的快遞收入具體包括哪些呢?”答復如下,《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支持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關稅收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0年第8號,以下簡稱8號公告)第五條規定,對納稅人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資快遞收派服務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稅。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資快遞收派服務取得的收入,是指為居民個人快遞貨物提供的收派服務取得的收入。因此,你公司取得的上述收派服務收入,可以按照8號公告的有關規定享受免征增值稅優惠。
根據上述答復,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資快遞收派服務取得的收入,是指為居民個人快遞貨物提供的收派服務取得的收入。
六、生活服務業企業正在享受15%加計抵減政策能否放棄疫情期間免征增值稅優惠?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附件1《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第四十八條規定,納稅人發生應稅行為適用免稅、減稅規定的,可以放棄免稅、減稅,依照本辦法的規定繳納增值稅。放棄免稅、減稅后,36個月內不得再申請免稅、減稅。
因此,正在享受15%加計抵減政策的生活服務業企業可以放棄疫情期間免征增值稅優惠,一經放棄,36個月內不得再就生活服務申請免征增值稅。
七、酒店兼營餐飲和住宿,能否餐飲服務選擇享受免稅優惠,住宿服務放棄免稅優惠?
國家稅務總局12366納稅服務平臺發布的《防控疫情稅收優惠政策熱點問答(第六期)》對于第18問“我公司是一家綜合型酒店,兼營住宿和餐飲業務。關注到國家出臺了疫情期間生活服務免征增值稅政策,考慮到我公司的實際經營模式,可以放棄享受住宿服務免稅政策,只享受餐飲服務免稅政策嗎?”答復如下,《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支持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關稅收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0年第8號)第五條規定,對納稅人提供生活服務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稅。生活服務的具體范圍,按照《銷售服務、無形資產、不動產注釋》(財稅〔2016〕36號印發)規定執行。生活服務,是指為滿足城鄉居民日常生活需求提供的各類服務活動,包括文化體育服務、教育醫療服務、旅游娛樂服務、餐飲住宿服務、居民日常服務和其他生活服務。住宿服務和餐飲服務這兩項應稅行為,均屬于生活服務的范圍。《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財稅〔2016〕36號附件1)第四十八條規定,納稅人發生應稅行為適用免稅、減稅規定的,可以放棄免稅、減稅,按規定繳納增值稅。放棄免稅、減稅后,36個月內不得再申請免稅、減稅。你酒店可以按照上述規定選擇享受餐飲服務免征增值稅優惠,同時放棄享受住宿服務免征增值稅,一經放棄,36個月內不得再就住宿服務申請免征增值稅。
因此,酒店兼營餐飲和住宿,可以選擇享受餐飲服務免征增值稅優惠,同時放棄享受住宿服務免征增值稅,一經放棄,36個月內不得再就住宿服務申請免征增值稅。
| 作者:李老師(正保會計網校答疑專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