納稅人提供住宿服務免征增值稅,優惠政策截止什么時間
【問題】
納稅人提供住宿服務免征增值稅,優惠政策截止什么時間?
【答案】
納稅人提供住宿服務免征增值稅,優惠政策截止2020年12月31日。
根據《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支持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關稅收政策的公告》(財政部稅務總局公告2020年第8號)規定:“對納稅人提供公共交通運輸服務、生活服務,以及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資快遞收派服務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稅。”
又根據《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支持疫情防控保供等稅費政策實施期限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0年第28號)規定:“《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支持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關稅收政策的公告》(財政部稅務總局公告2020年第8號)規定的稅費優惠政策,執行至2020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