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需要為非全日制員工繳納社保嗎?
企業的用工形式除了全日制用工外,還包括非全日制用工。
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時計酬為主,勞動者在同一用人單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小時,每周工作時間累計不超過二十四小時的用工形式。非全日制用工小時計酬標準不得低于用人單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規定的最低小時工資標準。非全日制用工勞動報酬結算支付周期最長不得超過十五日。
企業招用非全日制員工,需要為其繳納各類保險嗎?
一、基本養老保險和基本醫療保險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2010年10月28日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七次會議通過 根據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七次會議《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的決定》修正)第十條規定,職工應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無雇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第二十三條規定,職工應當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按照國家規定共同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無雇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由個人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勞動保障部關于非全日制用工若干問題的意見》(勞社部發〔2003〕12號)第三條第(十)項規定,從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勞動者應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原則上參照個體工商戶的參保辦法執行。對于已參加過基本養老保險和建立個人賬戶的人員,前后繳費年限合并計算,跨統籌地區轉移的,應辦理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和個人賬戶的轉移、接續手續。符合退休條件時,按國家規定計發基本養老金。第(十一)項規定,從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勞動者可以以個人身份參加基本醫療保險,并按照待遇水平與繳費水平相掛鉤的原則,享受相應的基本醫療保險待遇。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具體辦法由各地勞動保障部門研究制定。
根據上述規定,企業不需要為招用的非全日制員工繳納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和基本醫療保險,由非全日制員工自行繳納。
二、工傷保險
《勞動保障部關于非全日制用工若干問題的意見》(勞社部發〔2003〕12號)第三條第(十二)項規定,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為建立勞動關系的非全日制勞動者繳納工傷保險費。從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勞動者發生工傷,依法享受工傷保險待遇;被鑒定為傷殘5—10級的,經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協商一致,可以一次性結算傷殘待遇及有關費用。
根據上述規定,企業需要為招用的非用日制員工繳納工傷保險。
三、生育保險
企業是否需要為招用的非全日制用工繳納生育保險目前法律法規中并沒有明確。實務中一般不需要用人單位繳納。我們看一下廣東和河南的規定。
《廣東省職工生育保險規定》(廣東省人民政府令第287號)第九條規定,下列人員或者其用人單位無須繳納生育保險費,應當繳納的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費按照相關規定執行:
(一)無雇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以下統稱靈活就業人員);
……
第十二條第二款規定,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靈活就業人員,按照規定享受生育醫療費用待遇,不享受生育津貼,其享受生育醫療費用待遇的起止時間與享受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待遇的時間一致。
《河南省醫療保障局 河南省財政廳 國家稅務總局河南省稅務局關于進一步做好基本醫療保障工作的通知》(豫醫保辦〔2023〕71號)第三條規定,各統籌地區可將以在職職工身份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無雇工的個體工商戶、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同步納入生育保險范圍。靈活就業人員參保由個人繳費,繳費基數與其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繳費基數一致,具體費率由各統籌區確定。
《周口市醫療保障局 周口市財政局 國家稅務總局周口市稅務局關于印發周口市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基本醫療保險實施辦法的通知》(周醫保辦〔2024〕25號)第三條規定,靈活就業人員是指:(一)依托互聯網平臺實現就業且未與平臺企業建立勞動關系的網約配送員、網約車駕駛員、貨車司機、互聯網營銷師等新型就業形態勞動者;(二)無雇工的個體工商戶;(三)未在用人單位參加企業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四)國家和我省規定的其他靈活就業人員。第五條規定,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基本醫療保險以上年度全省全口徑城鎮單位就業人員月平均工資(按有關部門公布數據為準)100%為繳費基數,按6.4%比例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含生育保險),不建立個人賬戶;按規定享受生育保險醫療待遇,不享受生育津貼。隨著經濟社會發展和基金收支情況,依據有關規定適時調整繳費費率。
四、失業保險
企業是否需要為招用的非全日制用工繳納失業保險目前法律法規中并沒有明確。實務中一般不需要用人單位繳納。我們可以看看北京的規定。
原北京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發布的《北京市非全日制就業管理若干問題的通知》(京勞社辦發〔2003〕68號)
十、本市城鎮戶口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個人應按自由職業者的繳費標準向社會保障事務所或市、區(縣)職業介紹服務中心、人才交流中心等社會保險代辦機構繳納養老、失業、醫療保險費。
本市農村勞動力、外來務工人員中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參加養老、失業、醫療保險的方式另行規定。
《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落實社會保險法有關問題的通知》(京人社法發〔2011〕196號)第一條規定,本市行政區域內的用人單位和職工應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及生育保險。
無雇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和基本醫療保險。
上述用人單位包括企業、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基金會、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和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等組織。
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參加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的規定執行。
《國家稅務總局北京市稅務局 北京市財政局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中國人民銀行北京市分行北京市醫療保障局關于優化調整社會保險費申報繳納流程的公告》(2023年第5號)第一條規定,
自2024年1月1日起,將繳費人的社會保險費申報繳納流程優化調整為繳費人自行向稅務部門申報繳費。具體范圍是:
(二)靈活就業人員(含無雇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繳納的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失業保險費、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費。
來源:正保會計網校稅務網校原創內容,作者:李老師(正保會計網校答疑專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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