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2023年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登記和繳費工作
根據《廈門市醫療保障局廈門市財政局國家稅務總局廈門市稅務局廈門市衛生健康委員會關于調整基本醫療保險年度有關事項的通知》(廈醫保〔2022〕27號)和《廈門市醫療保障局廈門市財政局國家稅務總局廈門市稅務局關于調整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籌資標準的通知》(廈醫?!?022〕101號),自2023年1月1日起,廈門市醫保年度調整為每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年底為次年城鄉居民醫保的集中參保繳費期。為做好2023年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繳費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參保登記
(一)參保對象
本市行政區域內,未參加職工醫?;蛘呶窗凑找幎ㄏ碛衅渌t療保障的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人員:
1.本市戶籍的成年居民
2.未滿18周歲的未成年人
(1)本市戶籍的未成年人;
(2)父親或母親持本市有效居住證且參加本市職工醫保的非本市戶籍未成年人。
3.本市經政府有關部門批準設立的各類全日制學校在校在園學生(以下簡稱“在校學生”)
各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包括民辦高校、獨立學院、成人高等院校全日制普通班)、科研院所(以下統稱“高校”)中接受普通高等學歷教育的全日制本專科生、全日制研究生(以下統稱“大學生”);中等職業學校(含中專、技校、職高)、特殊教育學校、中小學(含小學、初中、高中)中實行學籍管理的全日制學生;幼兒園、托兒所等幼托機構的在冊兒童。
在校學生包括僑、港、澳、臺籍學生,不包括以上高校中接受成人高等教育(含脫產、業余、函授形式學習)以及進修、網絡、廣播電視等學校的學生。
4.持本市有效居住證的港、澳、臺人員,以及父親或母親持本市有效居住證的港、澳、臺未成年人。
5.在本市居住但未就業的,持本市取得的外國人永久居留身份證件的外國人。
6.本市認定的高層次人才及其配偶、子女。
(二)參保登記時間
1.集中參保登記時間為2022年11月1日至12月31日。
2.日常參保登記時間為每月4日至月底。
(三)參保受理
在校學生通過所在學校辦理參保申請,其他城鄉居民通過戶籍所在地(居住地)居(村)委會辦理參保申請。學?;蚓樱ù澹┪瘯拥匠青l居民申請、進行參保信息采集后,統一向稅務機關辦理參保登記手續。
已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參保人,參保信息未發生變化且須繼續參保的,無需重新辦理參保登記,只需在繳費期內繳納醫保費款。
二、醫保年度
2023年醫保年度按自然年度執行,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三、繳費標準
2023年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個人繳費標準為430/人。
符合政府資助參保的繳費人員由政府部門代繳2023年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個人無需繳費。
四、繳費時間和繳費方式
(一)繳費時間
集中繳費時間為2022年11月1日至12月31日。
日常繳費時間為參保當月4日至月底。
(二)繳費方式
1.個人自繳:參保人可使用銀行一卡通委托代扣、醫保家庭共濟賬戶代繳、銀聯在線繳費等方式進行繳費。參保人于2022年11月1日前已有醫保家庭共濟賬戶代繳登記或一卡通委托代扣的,稅務部門將在集中繳費時間內從其醫保家庭共濟賬戶或銀行一卡通委托代扣賬戶扣繳城鄉居民醫療保險費;對日常參保人員,稅務部門于其參保當月4日至月底從個人委托扣款賬戶扣繳相應年度城鄉居民醫療保險費。
2.學?;蚓樱ù澹┪瘯U:學?;蚓樱ù澹┪瘯谏鲜隼U費時間期限內統一向稅務部門申報繳納。
參保人在集中繳費時間內完成繳費,可從2023年1月1日起享受居民醫保待遇。
五、其他事項
(一)補辦參保登記。符合參保條件但未參保的城鄉居民,可在集中參保登記時間內通過居(村)委會或者學校向稅務機關申請辦理參保登記手續。未在集中參保時間內辦理登記的,可在每月4日至月底通過居(村)委會或者學校向稅務機關申請補辦參保登記手續。
(二)補繳相關費款。采用“個人自繳”方式繳費的參保人,因代扣費款不成功或其他原因未能及時繳納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費的,可登錄“廈門稅務”APP、“i廈門”APP,通過“社保費申報繳納”功能進行補繳,也可到稅務辦稅服務廳辦理補繳。采用居(村)委會或者學校代繳方式繳費的,由居(村)委會或學校統一代繳。
(三)參保信息變更與停保。參保人需辦理參保信息變更或停保的,應于2022年11月15日前通過居(村)委會、學校辦理變更或停保手續。可登錄“廈門稅務”APP、“i廈門”APP,通過“城鄉居民醫保停?!惫δ苻k理停保。
(四)在居(村)委會參保的年滿18周歲非本市戶籍各類人員被系統停保后的續保。在居(村)委會辦理參保登記且年滿18周歲(以2022年12月31日為計算截止時點)的原身份為“非本市戶籍未成年人”、“非本市戶籍殘疾未成年人”、“非本市戶籍免繳費未成年人”的參保人,依據廈門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有關規定,稅務部門將自動停止2023年未成年人醫療保險的參保資格。
(五)學校對于離校學生的停保處理。各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簡稱高校)對于畢業學生(含往屆畢業生和2022年應屆畢業生),應于2022年11月15日前辦好停保手續。除高校以外的其他學校對于在2022年11月15日之前已離校(往屆畢業、已轉學)的學生,學校應于2022年11月15日前辦好停保手續。
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和繳費具體流程詳見附件參保繳費指南。
(六)退費申請。對于擬申請退還已征收入庫的2023年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費的,必須在2023年醫保待遇享受期開始(2023年1月1日)之前提交退費申請。
(七)疫情防控。由于疫情期間“非接觸辦稅”需要,城鄉醫保參保和繳費工作仍按原規定,由居(村)委會或學校統一受理后登錄廈門市電子稅務局網站辦理,繳費人自行參保的可登錄“廈門稅務”APP、“i廈門”APP,無需到辦稅服務廳辦理。
特此通知。
附件:
廈門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居(村)委會]參保繳費指南(2023醫保年度)
2.廈門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在校學生]參保繳費指南(2023醫保年度)
國家稅務總局廈門市稅務局
2022年10月28日
編輯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