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隨軍家屬創業可享稅費減免7月起施行
6月2日,記者從山東省政府了解到,日前出臺《山東省實施〈軍人隨軍家屬就業安置辦法〉細則》,根據《細則》,隨軍前是在編在崗公務員的隨軍家屬,按照屬地管理、專業對口、就地就近原則,由駐地人民政府進行妥善安置。政府投資興辦的各類經營性市場的攤位和商鋪在同等條件下,應當優先向就業困難隨軍家屬出租、出售。同時,隨軍家屬自謀職業、自主創業還可享受稅費減免、小額擔保貸款等各項政策。自 2014年 7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19年6月30日。
烈士遺屬、因公犧牲軍人遺屬和戰時榮立二等功以上獎勵軍人的隨軍家屬,本人有就業能力和就業愿望的,當地政府應當優先安置。登記失業的隨軍家屬自謀職業、自主創業,按照有關規定享受稅費減免、小額擔保貸款和創業扶持等各項優惠政策。對為安置隨軍家屬就業而新開辦的企業,自領取稅務登記證之日起,3年內免征增值稅。對從事個體經營的隨軍家屬,自領取稅務登記證之日起,3年內免征增值稅和個人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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