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社會力量辦養老機構可享用地和稅收優惠
上海市民政局、市老齡委4月10日表示,市政府已于4月10日正式出臺《關于加快發展養老服務業推進社會養老服務體系建設的實施意見》,鼓勵社會力量興辦養老機構,并將在土地供應、稅費政策等方面給予支持。
上海市民政局老齡工作處處長陳躍斌4月10表示,上海雖然已經進入人口深度老齡化,但是如果應對得好,夕陽紅產業非但不會成為城市發展的負擔,還有可能成為中國經濟增長中的朝陽產業。
隨著老齡化程度的不斷加深,目前,上海養老服務總體供給不足的矛盾仍然比較突出,仍存在著服務總量供給不足、社會參與度不高等問題。
《實施意見》提出,到2020年全面建成涵蓋養老服務供給體系、保障體系、政策支撐體系、需求評估體系、行業監管體系“五位一體”的社會養老服務體系。同時,提出全面建成老年友好城市和建設老年宜居社區,進一步在環境優美、居住舒適、設施齊全、服務完善、文明和諧五個方面,提升老年人在社區生活的宜居程度。
《實施意見》首次明確,在制定城市總體規劃、控制性詳細規劃時,按照人均用地不少于0.1平方米的標準明確養老服務設施用地;政府投資舉辦的公辦養老機構優先保障經濟困難的無子女、失能、高齡老年人的基本養老服務需求,其中收住失能老年人數量占總入住老年人數量的70%以上。
為進一步鼓勵社會力量投入養老服務業,《實施意見》提出要完善養老服務土地、稅費、財政、融資等政策體系,鼓勵社會力量通過整合和改造企業廠房、商業設施和其他可用的社會資源,興辦規模化、連鎖化的養老機構;允許社會力量和個人因地制宜興辦家庭化、小型化養老機構;鼓勵各類資本投資建設養老機構。
在土地政策方面,明確公辦養老機構和民辦非營利性養老機構享有同等的用地政策;在稅費政策方面,落實好國家對養老服務業發展的各項稅收優惠政策和行政性收費減免政策;在財政補貼政策方面,完善政府購買為老服務目錄和辦法等制度,積極探索和推進基本養老服務補需方的財政補貼政策和機制;在拓展融資渠道方面,探索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養老保險,鼓勵發展各類養老服務業保險(放心保)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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