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4月1日起,昆明按照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生產企業出口退免稅審批權限由市局下放至縣區局。截至目前,昆明已按要求,對一類出口企業退免稅的審批實現從20個工作日壓縮到了兩個工作日。
4月3日昆明市國稅局直屬分局完成了一類出口企業昆明佳明光學有限公司當月出口貨物退免稅的審核,為企業辦理出口退稅15328.15元。這是生產企業出口退稅審批權限由市局下放到縣區局后,該局辦理的首筆出口退稅業務。記者了解到,從受理企業申報到開具稅收收入退還書送達國庫辦理退庫,僅用了一天時間。
截至4月14日,市國稅直屬分局辦理退稅審批4批次,共計退稅186.15萬元,一類企業均實現兩個工作日開具稅收收入退還書。
辦理出口退稅的納稅人均表示,審批權的下放,縮短了退稅周期,大大緩解了企業的資金周轉問題,為出口企業的發展提供了有力的資金支持,有利于企業出口業務的發展,提高國際競爭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