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貫徹實施新修改會計法等會計法規制度
天津市財政局關于做好新修改會計法等會計法規制度貫徹實施工作的通知
津財會[2024]17號
市級各主管部門,各企業集團,各會計師事務所,各會計人員繼續教育機構,市財政局監督評價局,各區財政局,市注冊會計師協會,市會計學會,各有關單位:
新修改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已以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二十八號公布,自2024年7月1日起施行。為做好新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以下簡稱會計法)及相關會計制度貫徹實施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加強重視程度。會計法是我國規范會計工作的基礎性法律。會計法修改是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加強財會監督、嚴肅財經紀律決策部署的重要舉措。各區、各部門、各單位要切實提高政治站位,認真抓好貫徹實施。一是要提高站位,把貫徹實施新會計法與全面依法治國結合起來,與健全黨和國家監督體系結合起來,與嚴肅財經紀律結合起來,與建設社會誠信體系結合起來,與推動高質量發展結合起來,結合實際情況制定細化貫徹實施工作方案。二是要統籌謀劃,充分認識本次會計法修改的重要意義,將貫徹實施新會計法作為當前和今后一段時期的重要任務,列入工作日程。三是要科學部署,抓實抓好學習培訓、宣傳解讀、配套制度、組織實施等各個工作環節,確保新會計法順利實施,進一步提升現代會計管理工作法治化水平,為進一步規范會計秩序、提高會計信息質量、維護社會公共利益、促進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創造良好環境。
二、做好宣傳培訓。一是各區、各部門、各單位要高度重視新修改會計法的學習、宣傳、培訓等相關工作,將會計法與財政部新修訂出臺的《會計基礎工作規范》《代理記賬管理辦法》《會計信息化工作規范》、管理會計體系和內部控制規范體系等法規制度結合起來,分階段、分層次,通過舉辦線上線下專題培訓、曝光典型案例、推出宣傳視頻、組織知識競賽等多種形式,推動新會計法等會計法規知識進單位、進校園、進基層,提升全社會會計法治意識和法治素養,推動形成良好法治環境。二是各區、各部門、各單位要嚴格落實國家改革部署,將新會計法等新法規制度列為財政普法教育、會計人員和注冊會計師繼續教育、各類會計人才培訓的重點內容,分階段、分類型采取多種方式廣泛開展教育培訓。三是明確時限要求。各區、各部門、各單位要落實財政部新會計法貫徹實施部署,結合實際在兩年內實現對單位負責人、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會計人員等的全覆蓋培訓,推動新會計法等新法規制度成為會計核算和會計監督工作的重要準繩。
三、抓好組織實施。一是嚴格守法用法。各單位要切實加強新會計法和相關會計法規制度的組織實施,明確單位會計工作職責任務和法規要求,確保全面正確貫徹新會計法等會計法規制度各項規定。單位負責人要強化法律意識,做尊法學法守法用法的表率,帶頭認真學習貫徹新會計法,依法履行法律賦予的職責,支持營造誠信守法的會計工作氛圍。會計人員要強化法律信仰,不僅要知法用法,更要自覺維護會計法的權威,嚴格遵守會計法律法規,切實維護財會秩序。二是科學規范執法。各單位要全面履行法律賦予的行政管理職能,把新規定、新要求貫穿到會計管理工作全過程、各方面,切實做好立法工作“后半篇文章”。
四、完善配套制度。各區、各部門、各單位要根據新會計法和相關會計法規制度新精神,抓緊統籌做好本區、本部門、本單位涉及法規、規章、規范性文件等的清理工作,主要內容違反新會計法的,要停止執行并予以廢止;部分條款與新會計法不一致的,要進行修改;政策不配套、不協同的,要理順制度關系,打通政策制度落地“最后一公里”。
五、優化監督機制。一是加強財政部門執法力量建設。著眼貫徹實施新會計法和財政會計管理實際需要,堅決發揚斗爭精神,提高斗爭本領,掌握斗爭規律,精準運用斗爭策略,不斷提升專業能力和綜合素質,提升監管能力和水平。二是完善會計監督協同機制。加強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紀檢監察銜接,健全跨部門、多維度的會計監督體制機制,共享監管信息,整合監管資源,增強監管合力,加大對財務造假等嚴重擾亂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行為的查處力度,強化法律執行力和威懾力。
2024年8月16日
天津市財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