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公司不派員工來境內,是否需要扣繳企業所得稅
房地產企業向境外公司支付傭金,境外公司不派員工來境內,是否需要扣繳企業所得稅?
《企業所得稅法》第三條第三款規定,非居民企業在中國境內未設立機構、場所的,或者雖設立機構、場所但取得的所得與其所設機構、場所沒有實際聯系的,應當就其來源于中國境內的所得繳納企業所得稅。
《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國務院令第512號)第七條規定,企業所得稅法第三條所稱來源于中國境內、境外的所得,按照以下原則確定:
(一)銷售貨物所得,按照交易活動發生地確定;
(二)提供勞務所得,按照勞務發生地確定;
……
根據上述規定,房地產企業向境外公司支付傭金,境外公司不派員工來境內,屬于勞務發生地在境外,不需要代扣代繳企業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