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企業質量保證金沒有開具發票的,是否要確認所得稅收入
【問題】
施工企業質量保證金沒有開具發票的,是否要確認所得稅收入?賬務怎么處理?
【答案】
根據國稅函「2008」875號:1.商品銷售合同已經簽訂,企業已將商品所有權相關的主要風險和報酬轉移給購貨方;2.企業對已售出的商品既沒有保留通常與所有權相聯系的繼續管理權,也沒有實施有效控制;3.收入的金額能夠可靠地計量;4.已發生或將發生的銷售方的成本能夠可靠地核算。
所以企業所得稅上,質保金要確認收入。 作分錄為:
借:應收賬款
貸:工程結算/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應交稅費-待轉銷項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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