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增值稅的技術服務需要在技術轉讓合同中約定嗎
【問題】
免增值稅的技術服務需要在技術轉讓合同中約定嗎?可以單獨簽訂合同嗎?
【答案】
財稅「2016」36號附件3一、(二十六)納稅人提供技術轉讓、技術開發和與之相關的技術咨詢、技術服務。與技術轉讓、技術開發相關的技術咨詢、技術服務,是指轉讓方(或者受托方)根據技術轉讓或者開發合同的規定,為幫助受讓方(或者委托方)掌握所轉讓(或者委托開發)的技術,而提供的技術咨詢、技術服務業務,且這部分技術咨詢、技術服務的價款與技術轉讓或者技術開發的價款應當在同一張發票上開具。
所以,技術服務是在技術轉讓合同中約定的,且要與技術轉讓開在同一張發票上,才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稅的優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