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及時享受加速折舊政策,可以在下季度申報時享受嗎
【問題】
我公司從事機械制造,2015年7月購進了一臺設備,因會計疏忽未及時享受加速折舊政策,可以在4季度申報時一次性享受嗎?
【答案】
可以在2015年第4季度企業所得稅預繳申報時享受,或者在2015年度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時統一享受。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進一步完善固定資產加速折舊企業所得稅政策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5年第68號)第七條規定:本公告適用于2015年及以后納稅年度。企業2015年前3季度按本公告規定未能享受加速折舊優惠的,可將前3季度應享受的加速折舊部分,在2015年第4季度企業所得稅預繳申報時享受,或者在2015年度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時統一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