將資金無息借給另一個公司使用,是否會有稅務風險
【問題】
公司的老板想把一部分資金無息借給他控制的另一個公司使用,是否會有稅務風險?
【答案】
《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六條規定:" 企業或者外國企業在中國境內設立的從事生產、經營的機構、場所與其關聯企業之間的業務往來,應當按照獨立企業之間的業務往來收取或者支付價款、費用;不按照獨立企業之間的業務往來收取或者支付價款、費用,而減少其應納稅的收入或者所得額的,稅務機關有權進行合理調整。"因此,公司如果將資金無償借給關聯方使用,稅務機關有權進行合理的調整,以確定資金出借方應確認的利息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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