銷售農機的適用稅率及農機的范圍
問:銷售農機的適用稅率及農機的范圍?
答:《增值稅暫行條例》第二條規定農機適用稅率13%;國稅發[1993]151號規定了適用稅率13%的農機的范圍,具體如下:十六、農機農機是指用于農業生產(包括林業、牧業、副業、漁業)的各種機器和機械化和半機械化農具,以及小農具。
農機的范圍包括:
(一)拖拉機。是以內燃機為驅動牽引機具從事作業和運載物資的機械。包括輪拖拉機、履帶拖拉機、手扶拖拉機、機耕船。
(二)土壤耕整機械。是對土壤進行耕翻整理的機械。包括機引犁、機引耙、旋耕機、鎮壓器、聯合整地器、合壤器、其他土壤耕整機械。
(三)農田基本建設機械。是指從事農田基本建設的專用機械。包括開溝筑埂機、開溝鋪管機、鏟拋機、平地機、其他農田基本建設機械。
(四)種植機械。是指將農作物種子或秧苗移植到適于作物生長的苗床機械。包括播作機、水稻插秧機、栽植機、地膜覆蓋機、復式播種機、秧苗準備機械。
(五)植物保護和管理機械。是指農作物在生長過程中的管理、施肥、防治病蟲害的機械。包括機動噴粉機、噴霧機(器)、彌霧噴粉機、修剪機、中耕除草機、播種中耕機、培土機具、施肥機。
(六)收獲機械。是指收獲各種農作物的機械。包括糧谷、棉花、薯類、甜菜、甘蔗、茶葉、油料等收獲機。
(七)場上作業機械。是指對糧食作物進行脫粒、清選、烘干的機械設備。包括各種脫粒機、清選機、糧谷干燥機、種子精選機。
(八)排灌機械。是指用于農牧業排水、灌溉的各種機械設備。包括噴灌機、半機械化提水機具、打井機。
(九)農副產品加工機械。是指對農副產品進行初加工,加工后的產品仍屬農副產品的機械。包括茶葉機械、剝殼機械、棉花加工機械(包括棉花打包機)、食用菌機械(培養木耳、蘑菇等)、小型糧谷機械。
以農副產品為原料加工工業產品的機械,不屬于本貨物的范圍。
(十)農業運輸機械。是指農業生產過程中所需的各種運輸機械。包括人力車(不包括三輪運貨車)、畜力車和拖拉機掛車。
農用汽車不屬于本貨物的范圍。
(十一)畜牧業機械。是指畜牧業生產中所需的各種機械。包括草原建設機械、牧業收獲機械、飼料加工機械、畜禽飼養機械、畜產品采集機械。
(十二)漁業機械。是指捕撈、養殖水產品所用的機械。包括捕撈機械、增氧機、餌料機。
機動漁船不屬于本貨物的范圍。
(十三)林業機械。是指用于林業的種植、育林的機械。包括清理機械、育林機械、樹苗栽植機械。
森林砍伐機械、集材機械不屬于本貨物征收范圍。
(十四)小農具。包括畜力犁、畜力耙、鋤頭和鐮刀等農具。
農機零部件不屬于本貨物的征收范圍。
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4年第12號規定:農用挖掘機系列產品屬于農機,適用13%增值稅稅率。農用挖掘機是指型式和相關參數符合《農用挖掘機質量評價技術規范》(NY/T1774-2009)要求,用于農田水利建設和小型土方工程作業的挖掘機械,包括拖拉機挖掘機組和專用動力挖掘機。拖拉機挖掘機組是指挖掘裝置安裝在輪式拖拉機三點懸掛架上,且以輪式拖拉機為動力的挖掘機械;專用動力挖掘機指挖掘裝置回轉角度小于270°,以專用動力和行走裝置組成的挖掘機械。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wc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