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婚后共同購買的住房,發生的住房貸款利息支出如何扣除
答:《國務院關于印發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暫行辦法的通知》(國發〔2018〕41號) 第十五條規定,經夫妻雙方約定,可以選擇由其中一方扣除,具體扣除方式在一個納稅年度內不能變更。
夫妻雙方婚前分別購買住房發生的首套住房貸款,其貸款利息支出,婚后可以選擇其中一套購買的住房,由購買方按扣除標準的100%扣除,也可以由夫妻雙方對各自購買的住房分別按扣除標準的50%扣除,具體扣除方式在一個納稅年度內不能變更。
根據上述規定,夫妻婚后共同購買的住房,只能選擇由其中一方扣除,具體扣除方式在一個納稅年度內不能變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