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技術人員不直接從事異地施工,其個稅在哪扣繳
建筑企業總部的企業管理、工程技術等人員不直接從事異地施工工程,但也會為異地工程提供一些支持,其個稅在哪扣繳?
依據《關于建筑安裝企業扣繳個人所得稅有關問題的批復》(國稅函[2001]505號)的規定:“到外地從事建筑安裝工程作業的建筑安裝企業,已在異地扣繳個人所得稅(不管采取何種方法計算)的,機構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不得再對在異地從事建筑安裝業務而取得收入的人員實行查帳或其他方式征收個人所得稅。但對不直接在異地從事建筑安裝業務而取得收入的企業管理、工程技術等人員,機構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應據實征收其個人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