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4月1日開始,自然人代開發票,是否可以適用免征增值稅
從4月1日開始,自然人代開發票,是否可以適用免征增值稅?
依據《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二十九條規定,年應稅銷售額超過小規模納稅人標準的其他個人按小規模納稅人納稅。
依據《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對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免征增值稅的公告》(2022年第15號)規定,自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適用3%征收率的應稅銷售收入,免征增值稅。
因此,自然人發生的業務(跟不動產相關有特殊規定的除外),納稅義務發生時間在2022年4月1日至12月31日的,可以適用免稅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