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租房屋取得的收入可以減除租金按差額計算繳納增值稅嗎
小規模納稅人轉租房屋取得的收入可以減除支付的租金按差額計算繳納增值稅嗎?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 附件2: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有關事項的規定》(財稅〔2016〕36號)規定,納稅人取得的金融商品轉讓、經紀代理服務、融資租賃和融資性售后回租業務、航空運輸企業的銷售額、客運場站服務和旅游服務可以差額計算繳納增值稅,并沒有規定企業提供的轉租服務可以差額納稅,截至目前,財政部和國稅總局沒有出臺關于小規模納稅人提供轉租服務可以差額的規定,因此,小規模納稅人轉租房屋取得的收入不可以減除支付的租金按差額計算繳納增值稅,應按取得的轉租的租金收入全額計算繳納增值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