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收益相關的政府補助可以選擇總額法或凈額法進行會計處理嗎
與收益相關的政府補助可以選擇總額法或凈額法的其中一種進行會計處理嗎?
依據《企業會計準則第16號-政府補助應用指南》規定:“(二)與收益相關的政府補助本準則規定,與收益相關的政府補助,應當分情況按照以下規定進行會計處理:用于補償企業以后期間的相關成本費用或損失的,確認為遞延收益,并在確認相關成本費用或損失的期間,計入當期損益或沖減相關成本;用于補償企業已發生的相關成本費用或損失的,直接計入當期損益或沖減相關成本。對與收益相關的政府補助,企業同樣可以選擇采用總額法或凈額法進行會計處理:選擇總額法的,應當計入其他收益或營業外收入;選擇凈額法的,應當沖減相關成本費用或營業外支出。”
所以,與收益相關的政府補助也可以選擇總額法或凈額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