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病死牛進行無害化處理,增值稅屬于勞務還是服務
對病死牛進行無害化處理,產生的貨物歸受托方所有,增值稅屬于勞務還是服務?
《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完善資源綜合利用增值稅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1年第40號)附件《資源綜合利用產品和勞務增值稅優惠目錄(2022年版)》規定:
其中備注明確: “垃圾”,是指城市生活垃圾、農作物秸桿、樹皮廢渣、污泥、合成革及化纖廢棄物、病死畜禽等養殖廢棄物等垃圾。“垃圾處理”,是指運用填埋、焚燒、綜合處理和回收利用等形式,對垃圾進行減量化、資源化和無害化處理處置的業務,其中包括砷堿渣、含砷廢渣處置勞務。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明確二手車經銷等若干增值稅征管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0年第9號)第二條規定,納稅人受托對垃圾、污泥、污水、廢氣等廢棄物進行專業化處理,即運用填埋、焚燒、凈化、制肥等方式,對廢棄物進行減量化、資源化和無害化處理處置,按照以下規定適用增值稅稅率:
(三)專業化處理后產生貨物,且貨物歸屬受托方的,受托方屬于提供“專業技術服務”,其收取的處理費用適用6%的增值稅稅率。受托方將產生的貨物用于銷售時,適用貨物的增值稅稅率。
根據上述規定,對病死牛進行無害化處理,產生的貨物歸受托方所有,增值稅屬于“專業技術服務”,適用6%的增值稅稅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