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造業企業匯算清繳時,研發費可以按100%加計扣除嗎
【問題】
制造業企業在進行2020年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時,研發費可以按100%加計扣除嗎?
【答案】
根據《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進一步完善研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1年第13號)第一條規定,制造業企業開展研發活動中實際發生的研發費用,未形成無形資產計入當期損益的,在按規定據實扣除的基礎上,自2021年1月1日起,再按照實際發生額的100%在稅前加計扣除;形成無形資產的,自2021年1月1日起,按照無形資產成本的200%在稅前攤銷。
因此, 制造業企業在進行2020年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時,研發費不可以按100%加計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