減半征收個人所得稅的政策適用于合伙制律師事務所嗎
【問題】
對個體工商戶年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100萬元的部分,在現行優惠政策基礎上,減半征收個人所得稅的政策適用于合伙制律師事務所嗎?
【答案】
《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實施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所得稅優惠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1年第12號)第二條規定,對個體工商戶年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100萬元的部分,在現行優惠政策基礎上,減半征收個人所得稅。第三條規定,本公告執行期限為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2021年4月16日國家稅務總局互動交流版塊對于“小型微利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應納稅所得額不超100萬的部分,可以享受減半優惠政策,那么個人獨資企業和合伙企業也享受嗎?”答復如下:“根據《財政部?稅務總局關于實施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所得稅優惠政策的公告》(財政部?稅務總局公告2021年第12號)第一、二條的規定,對小型微利企業年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100萬元的部分,在《財政部?稅務總局關于實施小微企業普惠性稅收減免政策的通知》(財稅〔2019〕13號)第二條規定的優惠政策基礎上,再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
對個體工商戶年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100萬元的部分,在現行優惠政策基礎上,減半征收個人所得稅。
因此,上述政策不適用個人獨資企業和合伙企業。
上述回復僅供參考。
根據上述規定,對個體工商戶年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100萬元的部分,在現行優惠政策基礎上,減半征收個人所得稅的政策有適用于合伙制律師事務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