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托公司研發發生的費用可否作為研發費用,參與高企認定
【問題】
A公司委托B公司做小試研究,并支付B公司技術服務費,受托B公司研發發生的費用是否可以作為B公司的研發費用,參與高企認定?
【答案】
不能作為受托方B公司的研發費用參與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應作為委托方的研發費用。
政策依據:《科技部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修訂印發<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指引>的通知》(國科發火[2016]195號)
三、認定條件
(六)企業研究開發費用占比
2.研究開發費用的歸集范圍
(7)委托外部研究開發費用
委托外部研究開發費用是指企業委托境內外其他機構或個人進行研究開發活動所發生的費用(研究開發活動成果為委托方企業擁有,且與該企業的主要經營業務緊密相關)。委托外部研究開發費用的實際發生額應按照獨立交易原則確定,按照實際發生額的80%計入委托方研發費用總額。
3. 企業在中國境內發生的研究開發費用
企業在中國境內發生的研究開發費用,是指企業內部研究開發活動實際支出的全部費用與委托境內其他機構或個人進行的研究開發活動所支出的費用之和,不包括委托境外機構或個人完成的研究開發活動所發生的費用。受托研發的境外機構是指依照外國和地區(含港澳臺)法律成立的企業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組織;受托研發的境外個人是指外籍(含港澳臺)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