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房產抵押取得銀行授信,跟銀行簽訂的授信協議是否交印花稅
【問題】
我們用房產抵押,取得銀行授信,跟銀行簽訂的授信協議是否需要交印花稅?
【答案】
授信,是指商業銀行對其業務職能部門和分支機構所轄服務區及其客戶所規定的內部控制信用高限額度。具體范圍包括貸款、貼現、承兌和擔保。授信額度不是計劃貸款額度,也不是分配的貸款規模,而是商業銀行為控制地區和客戶風險所實施的內部控制貸款額度。
依據《印花稅暫行條例》規定,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書立、領受本條例所列舉憑證的單位和個人,應當按照本條例規定繳納印花稅。應納稅憑證應當于書立或者領受時貼花。同時條例所附《印花稅稅目稅率表》規定,借款合同是銀行及其他金融組織和借款人(不包括銀行同業拆借)所簽訂的借款合同。
授信協議不是借款合同,不屬于印花稅征稅范圍,貴司在簽訂的授信協議無需交印花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