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收利息”“應收股利”等在新的財務報表中如何列示
【問題】
“應收利息”“應收股利”“應付利息”“應付股利”在新的財務報表中如何列示?
【答案】
根據《財政部關于修訂印發2019年度一般企業財務報表格式的通知》(財會[2019]6號)的附件規定:“5.“其他應收款”項目,應根據“應收利息”“應收股利” 和“其他應收款”科目的期末余額合計數,減去“壞賬準備”科目中相關壞賬準備期末余額后的金額填列。其中的“應收利息”僅反映相關金融工具已到期可收取但于資產負債表日尚未收到的利息。基于實際利率法計提的金融工具的利息應包含在相應金融工具的賬面余額中。
17.“其他應付款”項目,應根據“應付利息”“應付股利”和“其他應付款”科目的期末余額合計數填列。其中的“應付利息”僅反映相關金融工具已到期應支付但于資產負債表日尚未支付的利息。基于實際利率法計提的金融工具的利息應包含在相應金融工具的賬面余額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