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小規模納稅人銷售增值稅應稅貨物能否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問題】
一般納稅人向小規模納稅人銷售增值稅應稅貨物能否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答案】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修訂的通知》(國稅發[2006]156號)第十條規定,一般納稅人銷售貨物或者提供應稅勞務,應向購買方開具專用發票。
《增值稅暫行條例》(國務院令第691號)第二十一條規定,納稅人發生應稅銷售行為,應當向索取增值稅專用發票的購買方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并在增值稅專用發票上分別注明銷售額和銷項稅額。
因此,一般納稅人向小規模納稅人銷售增值稅應稅貨物可以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