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務派遣服務專票稅率為1%,我公司可以抵扣進項嗎
【問題】
勞務派遣服務專票稅率為1%,我公司可以抵扣進項嗎?
【答案】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支持個體工商戶復工復業等稅收征收管理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0年第5號)第一條規定,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取得應稅銷售收入,納稅義務發生時間在2020年3月1日至5月31日,適用減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稅的,按照1%征收率開具增值稅發票。
隨后國稅總局發布的《疫情防控稅收優惠政策熱點問答》中再次明確,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在2020年3月1日至5月31日取得的銷售收入可按照1%征收率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進一步明確全面推開營改增試點有關勞務派遣服務、收費公路通行費抵扣等政策的通知》(財稅〔2016〕47號)第一條規定,小規模納稅人提供勞務派遣服務,可以按照《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的有關規定,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為銷售額,按照簡易計稅方法依3%的征收率計算繳納增值稅;也可以選擇差額納稅,照簡易計稅方法依5%的征收率計算繳納增值稅。
綜上規定可知,購買方取得了小規模納稅人開具的1%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其進項稅額可以抵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