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企業所得稅預交多了,現在申請退稅可以嗎
【問題】
2018年企業所得稅預交多了,匯算的結果是應退稅,現在申請退稅,政策依據是哪個?
【答案】
《稅收征管法》第八條 納稅人依法享有申請減稅、免稅、退稅的權利。
《企業所得稅法》第五十四條 企業應當自月份或者季度終了之日起十五日內,向稅務機關報送預繳企業所得稅納稅申報表,預繳稅款。
企業應當自年度終了之日起五個月內,向稅務機關報送年度企業所得稅納稅申報表,并匯算清繳,結清應繳應退稅款。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的通知》(國稅發[2009]79號)第十一條 納稅人在納稅年度內預繳企業所得稅稅款少于應繳企業所得稅稅款的,應在匯算清繳期內結清應補繳的企業所得稅稅款;預繳稅款超過應納稅款的,主管稅務機關應及時按有關規定辦理退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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