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購軟件可以按2年攤銷只適用于軟件企業嗎
【問題】
外購軟件可以按2年攤銷是否適用于所有企業?還是只適用于軟件企業?
【答案】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進一步鼓勵軟件產業和集成電路產業發展企業所得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2]27號)第七條規定,企業外購的軟件,凡符合固定資產或無形資產確認條件的,可以按照固定資產或無形資產進行核算,其折舊或攤銷年限可以適當縮短,最短可為2年(含)。
財稅[2012]27號第七條并沒有規定軟件企業外購的軟件,其折舊或攤銷年限可以縮短為最短2年;是規定企業外購的軟件,其折舊或攤銷年限可以縮短為最短2年。因此,外購軟件可以按2年攤銷適用于所有企業,不僅僅只適用于軟件企業。
財務人都在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