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高新技術企業取得的投資分紅是否需要補稅率差涉及的稅款
【問題】
本企業所得稅稅率25%,投資一家高新技術企業(其所得稅稅率15%),從該高新技術企業取得的投資分紅是否需要補稅率差涉及的稅款?
【答案】
依據《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六條第(二)項規定:符合條件的居民企業之間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為免稅收入。
依據《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八十三條規定: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六條第(二)項所稱符合條件的居民企業之間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是指居民企業直接投資于其他居民企業取得的投資收益。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六條第(二)項和第(三)項所稱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不包括連續持有居民企業公開發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個月取得的投資收益。
所以,如果投資企業與被投資的高新技術企業符合上述居民企業的條件,股息、紅利符合連續持有被投資企業公開發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超過12個月的條件,可享受免稅優惠。